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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宿迁率先实施城镇全民医保




  6月19日,宿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。至此,江苏13个省辖市已全部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,这意味着该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。

  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,是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要着重办好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之一。为办好这件关系1200多万城镇居民的实事,省委书记李源潮、省长梁保华分别作出过重要指示。3月22日,梁保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,决定在全省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》。

 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补上了全民医保的“最后一环”,与公费医疗、职工医保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起,构成覆盖所有城乡户籍居民的全民医保网络体系。

  由于城镇居民人员构成复杂,既有老年居民、中小学生,也有低保户、重度残疾人,如何合理制定政策,最大限度减轻参保居民看病负担,让医保政策阳光温暖每一位城镇居民?该省在明确政府扶持责任的基础上,坚持试点先行,与时俱进,因地制宜,在全面推进中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整体水平。

  7月1日起,以“全覆盖、多渠道、专户存、保大病、补门诊、属地管”为原则的南京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付诸实施。7月至8月,居民即可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。(于英杰)

来源:扬子晚报      时间:2007-7-18 12:56:33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125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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